昌平区2025年下半年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需求申报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就2025年下半年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需求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17:00。逾期未报,视为当期无需求。 二 申报条件 在当前申报周期内(2025年下半年),同时符合下述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申报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新办指标需求: 1.申报单位须符合《昌平区<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办理指南》所列的申办单位基本条件且已在“北京国际人才网”中开通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业务办理权限; 2.有明确办证需求的拟申报人选须符合《昌平区<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办理指南》所列办理证件新办条件。 三 申报流程 (一)确定申报人选 需求申报采取“实名制”方式,各申报单位应统筹单位工作需要及个人办证需求,严格把关,择优确定申报人选。 (二)申报需求材料 需求材料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线上报送,材料原件由各单位自行留存备查。请严格按照下述规定格式准备,并于2025年6月30日17:00前将全部材料打包(压缩包命名为: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发送至邮箱:cpgzjzz@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 1.《需求申请表》(Excel格式),命名格式为“单位全称+需求申请表(电子版)”; 2.《需求申请表》(纸质扫描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签字,与前项Excel版信息完全一致),命名格式为“单位全称+需求申请表(纸质扫描版)”; 3.2024、2025年度《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税款所属期分别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至4月30日),命名格式为“年度+单位全称+涉税信息告知书”; 4.《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管理办法》(由申报单位自行制定,纸质扫描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内容包括本单位员工申请条件、优先申报顺序、持证员工管理办法等),命名格式为“单位全称+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管理办法”; 5.其他可证明企业发展前景的佐证材料,如重大荣誉、大额融资、重大课题项目等(非必须提供)。如提供需将相关证明原件扫描件,统一打包,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单位全称+前景佐证材料”。建议税收贡献当前不显现的初创型企业着重提供。 注意:如邮件发送成功,将收到自动回复邮件,如未收到,请及时联系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办理窗口。 (三)按时查看指标分配结果 1.新办指标数将于2025年7月31日前,以邮件方式反馈至各单位提交需求材料的邮箱,请各单位经办人及时查收邮件,期间如发生邮箱地址变更,请及时主动联系报备,并确保邮箱可正常接收外部邮件; 2.获得2025年下半年新办指标的用人单位,须按实际指标控制数,从本周期已实名申报的人员中,确定最终人选,于2025年10月31日前通过业务系统提交新办申请,证件新办业务详见昌平区《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办理指南中9-13页的相关内容; 3.本周期未实名申报人员,不予办理新办业务。逾期未使用的指标,由区级统一收回,并将指标申报使用情况纳入下次指标分配考量范畴; 4.未分配到指标或未按时提交申报需求的用人单位,请及时关注2026年需求申报工作通知。 三 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需高度重视需求申报工作,审慎确定申报人选及数量,所申报的需求材料一经受理,原则上不支持反复修改,如确需修改,请在申报期内电话联系说明后将更正材料及所有附件一并重新发送,申报材料的规范化程度计入经办效能,纳入指标分配考量范畴。 (二)请申报单位全程随时关注邮箱反馈信息,如有退回修改意见,请及时按要求处理,逾期不予受理。 (三)2025年内可能发生注册地址变迁至外区的用人单位,请据实慎重申报需求。 (四)各单位在指标未下发前不得提前进行系统申报。 (五)各单位需如实申报材料,如有虚假申报情形,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相关工作要求,给予压减指标数量、整改暂停办理业务、取消申报资格、列入黑名单等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证件续签、信息变更等其他业务仍按原规定执行。 五 联系电话 69740926 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0日
文/昌平小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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