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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2023年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有力支撑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按照《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支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京科发〔2022〕9号)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3年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项目征集工作,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支持内容

    (一)支持技术(服务)“走出去”

    支持成长型中小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深化拓展与世界先进创新区域合作,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利用国(境)外应用场景促进本市技术迭代,支持北京市技术(服务)创新成果“走出去”。

    (二)支持在国(境)外设立研发中心

    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在国(境)外设立研发中心,通过国(境)外研发布局,把握世界前沿技术,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三)吸引国际机构在京落地

    支持国际科技组织、国际科研机构、跨国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国际期刊等首次在京设立分支机构,运用国际规则吸引国际同行搭建国际交流平台。

    (四)提供跨国(境)技术转移服务

    支持中介机构在不涉及国家安全、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开展跨国(境)技术转移服务,拓展国际技术转移渠道,通过提供技术与市场评估、技术信息服务、技术转移等相关服务,推动技术成果、人才团队、国际组织落地和技术产品“走出去”,促进中关村示范区成为承接跨国(境)技术转移的重要目的地和对外辐射源。

    (五)支持科研开放共享

    支持各类创新主体与国际科技组织构建科技交流合作新模式,扩大创新资源共享、加强软硬件设施共建、开展创新治理研究。

    (六)支持学术会议及活动

    支持各类创新主体组织重点学术会议及品牌性交流活动,开展国际交流研讨。

    (七)支持打造国际学术期刊。

    支持各类创新主体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学术期刊。

    二、支持条件

    (一)支持技术(服务)“走出去”

    1.技术(服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技术(服务)具有一定先进性和适用性,或获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或在科技部门设立的登记机构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3.经济效益、产业带动作用及发展趋势良好,“走出去”效果显著。

    (二)支持在国(境)外设立研发中心

    1.国(境)外研发中心注册成立1年(含)以上。

    2.研发成果具有前瞻性及引导性,对国内产业发展起到引领作用。

    3.对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起到显著作用。

    4.国际知识产权成果突出,研发投入持续稳定,人才聚集效应良好。

    (三)吸引国际机构在京落地

    1.在京拥有实体,运营1年(含)以上。

    2.具有较强的国际影响力和创新资源组织调度能力。

    3.能够较好融入本市创新生态体系。

    4.与本市创新主体合作密切,共同推动行业发展。

    (四)提供跨国(境)技术转移服务

    1.具有国际化会员网络。

    2.涉及专业技术领域符合中关村示范区高精尖产业发展方向。

    3.近三年推动项目落地或“走出去”成效显著,对北京市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4.技术引进项目已在京注册落地,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或具有技术先进性及较大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

    5.“走出去”项目在国(境)外年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

    6.促成技术转移项目的数量多、质量高,经济效益显著。

    (五)支持科研开放共享

    1.申报单位应明确申报类别,包括平台建设主体和资源开放主体两类。

    2.平台建设主体应主要围绕促进科研论文和科学数据汇聚共享开展相关工作。

    3.资源开放主体应主要围绕面向社会开放自身拥有的科研论文和科学数据开展相关工作。

    (六)支持学术会议及活动

    1.中关村论坛系列活动

    已被纳入中关村论坛主会期活动和常态化系列活动整体安排,对提升中关村论坛国际化影响力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2.重点国际学术会议

    会议成果对凝聚国际共识、共同发起培育大科学计划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七)支持打造国际学术期刊。

    1.三年内首次被纳入SCI Q1或Q2区(科睿唯安JCR分区)。

    2.获得行业内广泛认可。

    3.期刊发文量、总被引频次、学科排名、影响因子等突出,编委会在学科领域内影响力强,获得国内外知名荣誉奖项,数据库收录、国际投稿、国际编委会成员、国际出版机构合作等国际化发展情况良好。

    4.有国内统一刊号(CN号),或获国家新闻出版署刊号批复。

    5.导向性正确,内容符合《出版管理条例》。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线上申报方式进行。在“北京市科技计划综合管理平台——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mis.kw.beijing.gov.cn/)进行申报,除申请表外的其他申报材料盖章扫描上传。

    (二)申报时间

    2023年4月12日(星期三)9:00至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18:00,逾期不予受理。请合理安排时间,尽早申报,避开集中申报高峰期。

    四、政策咨询

    周一至周五 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申报咨询:010—62611720-809、010—62611720-852、010—55577965

    技术咨询:010—58858680、010—58858685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4月11日

    服务热线:010—69751170
    电子邮箱:kechuangfuwu@wlkjc.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学城未来中心B座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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